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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照《猫》和《鸟》中描写动物外形、动作、声音等方法,为你所熟悉的动物写一个“素描”

时间:2017-12-06 18:42:33  作者:  来源  查看:461

仿照《猫》和《鸟》中描写动物外形、动作、声音等方法,为你所熟悉的动物写一个“素描”

《狗》
狗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说它老实吧,它的确有时候很乖。它会找个暖和的地方,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可是,它决定要出去玩玩,就会出去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用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子伸出来让你给它抓痒,或是在你画图的时候,跳上桌来,在画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它还会丰富多腔地叫唤,长短不同,粗细各异,变化多端。在不叫的时候,它还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这可都凭它的高兴。它若是不高兴啊,无论谁说多少好话,它也一声不出。
它什么都怕,而且总是想藏起来。可是它又是那么勇猛,不要说见着小虫和小猫,就是遇上蛇和狼狗也敢斗一斗。
小狗满月的时候更可爱,腿脚还不稳,可是已经学会淘气。一根羽毛,一个线团,都是它的好玩具,耍个没完没了。一玩起来,它不知道要摔多少个跟头,但是跌倒了马上起来,再跑再跌。它的头撞在门上,桌腿上,撞疼了也不哭。它的胆子越来越大,逐渐开辟新的游戏场所。它到花园里来了。花园中的花草可遭了殃。它在花盆里摔跤,抱着花枝打秋千,所过之处,枝折花落。你见了,绝不会责打它,它是那么生机勃勃,天真可爱!

《兔子》
兔子的性格真是变化多端。说这两只兔子老实吧。他们有时候却很淘气。它们趴在笼子里软软的草上,当阳光照进笼子里时,它们就美美的睡上一觉。可是,它们只要出去玩,就在草丛里来回穿梭,活蹦乱跳滚了一身土。它们要是高兴,正玩的开心,任凭别人怎么样,它们都不肯回来。要是它们不高兴,把小屁股一撅,谁也不理!
它们要是吃东西,非得来个“自相残杀”不可。朝笼子里扔一块馍,就足以引发一场“食物大战”!那只母免子先下手为强,上去就咬掉了一大口!母免子津津有味吃完了以后,趾高气扬的,像是想要向小公兔宣战。小公免虽然小,但也不甘示弱。它跑到母兔嘴下勇敢的吃着。母兔见状,生气地用身子撞了小公兔一下。小公兔呆在一边,似乎是在寻找时机。啊—,时机到了,母兔正在嚼馍!小公兔立即朝馍扑去:后腿一蹬,身子一跳,向前一扑!它准确无误地落在了馍上。小公兔欣喜地吃着剩下不多的馍。就这样,一场“食物大战”告一段落。
它们什么都怕,见了别人总想躲起来。可是它们又是那么勇敢,有时候连草丛里水管旁的小沼泽都敢进去一探究竟。
兔子小的时候更可爱。它们让别人乖乖地抱着,还不时地舔舔我们的手指。在人在的时候,它们永远是“小淑女”,可是只要主人在或没人在时,它就立马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在家里,只要放它出来,阳台上的花草可就遭了殃。它们毫不畏惧地冲向它们的“午餐”,可怜的花儿,被咬掉了三朵。当你想要责罚它时,它红红地眼睛瞪着你,似乎是想求饶。你见了,就绝不会责打它们了。
“叽叽——”,它们又在叫了。这种声音绝不会让你烦,因为它是那样生气勃勃,天真可爱!

狗 孔锦楠
我喜欢狗,无论是农村的狗(中华田园犬)或是名贵的狗,在我眼里,这些小生灵都是可爱的。
土狗在城市里不是很常见,要是在农村,那可就多了。它虽没有泰迪那样呆萌可爱,也没有哈士奇的威风凛凛;既没有吉娃娃那样活泼可爱,也没有松狮那样凶猛强悍,用“普通”这个词形容它们,在恰当不过。是啊,它们又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呢?它们又没有特别的花纹与斑点,一直都是单纯的黑、白、灰、黄;尖耳朵、翘嘴巴、长尾巴,还有那四条小短腿。
但俗话说得好:“不管是名狗,还是土狗,能够看门就是好狗!”没有人买狗是专门给人看的,除看门外,人家卖狗,要么图个陪伴,要么帮你做事,狗是农民的最忠诚的朋友;它不需要每天洗泡泡浴,它所需要的,也许只是主人对它的爱和关心,这也许就是这些狗狗们单纯而又简单的愿望吧!
这就是土狗,一个忠诚、普通却又不平凡的生物!
我喜欢狗 李许诺
一提到狗,大多数人喜欢狗的可爱。可我不是。
是的,我不否认狗的可爱、萌,讨人喜欢。但我更喜欢的是狗的忠诚。
当一轮明月如一盏灯笼挂在天际,尚处于一片黑暗之中的世界被几声狗吠打破了寂静。我放佛能想象出狗趴在地上,一只耳朵在地上,警惕地听着四周的动静,忠实地为主人看家。
每当狗主人端着小盆饭和一碗,走到拴狗的地方,蹲下来,亲昵地拍拍狗头,看它吃饭。狗摇摇尾巴,感激地注视主人将饭食送到它面前,埋头迟了起来。狗与主人之间深厚的感情让我感到。
但狗有时也让我感到厌倦。正如上文所说,狗有一个特点,就是喜欢摇尾巴。狼是狗的近亲,据说狼是狗的祖先,被驯化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狗能够将尾巴摇得像一朵怒放的花儿,狼的尾巴却十分僵硬,连抬都抬不起来。
每当我看到狗在摇尾巴,我就突然感到人类的残忍。我们强迫他们丢弃自己的天性,为我们所用,为了获得食物而百般献殷勤。即使是这样,我们却仍然嫌它们脏,随意打骂,甚至抛弃他们。
我喜欢狗,也怜悯狗!
狗 胡枫嵘
我从小就喜欢狗,曾缠着父母要养一只。狗倒是没要到,父母却被吵烦了。后来,姑姑家得一只小狗崽,后取名“小Z”。小时候的小Z很讨人欢心,两只眼睛就那样眨呀眨的看着你,一脸无辜的表情,殊不知它闹腾起来准会把屋顶掀翻。姑姑曾说道“如果你想把屋子掀翻,那么我就会让小Z 一个人呆在家里。”可这小Z特会装,在客人面前,它迈着模特步,毛被梳理的井井有条,脑袋扎个蝴蝶结,温顺地任人抚摸,然后安静地趴在地板上,俨然一副淑女模样;可客人刚出门,它便疯起来——上窜上跳,横冲直撞,蝴蝶结早扔在一边了,谁拿它也没办法。
长大一些的小Z变得沉稳起来,却又不失活泼,它依然是我们的开心果,看着它在阳光下尽情地奔跑,我的心里就感到暖洋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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