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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乡情为话题的作文 4篇

时间:2019-03-31 21:26:01  作者:  来源  查看:0
乡情
我的故乡没有东北那富庶的土地,没有上海那高耸如云的建筑,更没有维也纳那令人醉恋的景色。但是它却有着这些地方没有的东西,这是用言语无法描述的,只有经历过才会与它产生共鸣。
那天,是一个古怪的天气。阴云时聚时散,雨也走走停停,西西伯利亚的寒流和东太平洋的季风交聚在这个平凡的村庄里。今天,大厨要为远方的归客做一道这里的名菜之一——火烧鸡。
火烧鸡的做法十分繁琐,不仅考验大厨的厨技,也很考验大厨的体力。鸡的品种,成长周期及饲料等都会影响到鸡的口感,也决定了这道菜能否最后成型。大厨必须依靠经验在集市上选出那只最合适的鸡,纵然如此,以大厨多年的经验这仅是小意思罢了。选好鸡后,不但不能直接杀,要等到鸡饿死后才能解剖,除了放血、拔毛,还有一道重要的工序——“烧”。
不同于以往的烧,火烧鸡的“烧”十分奢侈。把白酒抹在鸡皮上面,并不断地点火和加酒,整个过程持续两个小时,为的就是“脆”。
此时的大厨开始有些体力不支了,二厨见此也急忙上前帮忙,因为接下来是最困难,也是最难熬的一个小时。殷红的辣椒、乳白的香葱和猪油、金黄的生姜,再加上细小的鸡块。如此新鲜的食材在如镜面般的铁锅内用大火炒,食材的特色在锅中反复交汇,形成一道人民的劳动号子。汁水与鸡肉慢慢地融合在一起。大约一刻钟后,四瓶二锅头加入了这场欢乐会,而随之入会的还有小半瓶的红糖。大厨直钩钩地盯着欢悦中的食材,大约一小时过去了,果木炭不再吞火,而只是余留着赤红的余炭和淡淡的甜味。
门被推开了,这和谐的一幕也隐退出了厨房——归客到了,这时的大厨与二厨也端出了难能可贵的美味,他们坐在炕上说了很多很多……

【作者】黄滔
【点评】本文在开头部分设置悬念,给读者留下疑问。中间部分只叙述了一件事情——做火烧鸡。文章井井有条,结构思路清晰。尾段点题,给出答案——火烧鸡传递浓浓家乡情味!
乡 情
不得不说,每个人的家乡是十分的美丽。每个人到了异国他乡,都会被一种思念魂牵梦萦。不出所然,它就是对故乡的爱。
冬天刚走,春姑娘的脚步就渐渐逼近。大地万物复苏,家乡到处充满了生机。春草探出乖巧的脑袋,小孩儿的笑声也活跃起来。春天的人们也十分忙碌,都在地里耕地、播种,形成了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家乡里也有一片果园,树上的花朵都含苞待放。果树整齐地排列着,好似一个身材挺拔的战士。



到了夏天,家乡的小溪也就不寂寞了。小孩们三五成群的在溪边戏水。“扑通,扑通……”几个小孩跳下水,还有几个在水中进行游泳比赛。溪边的大树下就是人们的聚集纳凉乐园。瞧!那早已有几位老人在静静的栖息着了。大树旁边的狗儿不停地吐露出舌头,凝望着水中的小孩。看起来也迫不及待的想与人们在水中嬉戏。要怪就怪那无情的金太阳,毫不留情地烘烤着大地。



秋天的家乡到处都是香味儿,桂花十里飘香。农民伯伯都脸带笑容地收割庄稼,看来今年风调雨顺,使得收成五谷丰登。田野上一片金黄的海洋,闪烁着金色的波浪。时不时还传来鸟儿的歌唱,极像是在道别。一群大雁排成“人”字形,掠过田野,飞向温暖的南方,我们期待着它们的回归。秋天,树叶有的都黄了,而有的却红了,陆陆续续地飘向地上,像风中起舞的蝴蝶一般。



冬天,家乡的地面上银装素裹,小孩们不畏严寒,都出来寻找乐趣。树的枝条变得沉甸甸的。许多人都不肯出门,在灶房里围着烤火,聊起了家常来……



我的家乡这般美丽,怎能不让人流连忘返、魂牵梦萦呢?

【作者】黄小雨
乡 情
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都有一处舒适的地方珍藏着我们对家乡的一份情。
正因为怀念家乡,在春节之际才会出现令世界震惊的“中国氏”春运。他们怀念着家乡,我也爱我的家乡。
我爱我的家乡,她是那么的丰饶。在我家附近,有一处河岸很是有名,它叫珠宝田。清朝时,无数的商人踏上岸,带来各种琳琅满目商品。家乡盛产大米,来的商人络绎不绝。
我爱我的家乡,她是那么的奇妙。从前,我总是盘着腿,坐在床上,听奶奶讲乌杨树的故事……
这个故事百听不厌。
奶奶说,从前有一个叫乌杨的男子,与邻村的一名女子相爱。但由于家族的矛盾,他们被强行分开了。从此乌杨的爱人与他都闷闷不乐。受不了相思之苦的女子,后来有一天投身了梅江河。乌杨悲痛欲绝,成天都在爱人投河自尽的岸边发呆。就连河水的流淌声也在与他一同悲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以泪洗面悲伤过度的乌杨变成了一颗大树。几十年后,一颗参天大树在梅江河畔高高耸起,生机勃勃,苍翠欲滴。因为他对爱人的思念,乌杨化成了大树,在岸边永远的悲痛……
正如乌杨树那样,家乡的春天也是那样的生机勃勃,春意盎然。
春天了,梅江河水也流得快多了。小鸟在树林间歌唱。这时,河水也在应和着。活泼好动的小草似乎一直都没有枯萎似的,在地面拔地而起。兴许是它在春天来临之时,熬过了寒冷的冬天罢了。
我的家乡地处在亚热带,在冬天也极其温暖。前几年的冬天,竟然在大树上看到了鸟儿!我们的春天则像只是把植物的旧衣裳脱下来,换上新装而已。不过,换了新衣的家乡,看起来,让人心旷神怡。
此外,我们的家乡也有许多美味的食物。很好吃,我们也很能吃。
我爱我的家乡,因为她哺育了我。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我度过了许多重要的时光,她见证着我的成长,我爱我的家乡。
乡 情
周五,冒着蒙蒙细雨回到家中。一进门,映入眼帘的就是一盆花花绿绿的美食——社饭。我是什么时候吃过这种奇特的米饭?哦,是在那一年。

那一年,我年幼,她的身体还健朗着。
每逢这一天,她总是早早地起床出门。而我总是睁着朦胧的睡眼跟在后面。迎面吹来的晨风深入骨髓,刺激着每一条神经。我哆嗦着,而她,似乎根本不觉得冷,快步走着。

到了一块地,她蹲下健壮的身体,放下篮子,抓住几根草,用手灵活一扯,草便被扯断,紧接着就被甩入篮中。我见状,忙跟着抓住一大把绿草,连根拔起放入篮中。她见了,笑着摇了摇头,把我放入的草挑了回来。这使得我疑惑不解,把草拿回去干嘛?不就是给家禽捣鼓食物吗?难道他们还挑食?这时一阵寒意与困顿像我袭来。我也不再多问,便偷偷溜之大吉罢了。

正当我在梦中与周公攀谈得津津有味时,一阵香气飘进了我的梦境。开饭了?我急急忙忙地与周公告别,飞快地跳下床,如一支离弦的弓箭奔向厨房。到厨房一看,饭中的菜叶怎如此眼熟,天呐!是早晨的野草?难道是百年一遇的大旱?地里的庄稼全死了,我竟沦落吃草!
本想进行抗议,可肚子却跟我抗议。我只能满足一个……
见我狼吞虎咽之后,她笑了,依稀记得还与我讲了很多事情。可如今我只记得,那天,那饭,确实不错。

一声雷鸣,将我的魂从记忆深处拉回。
岁月悠悠,弹指一挥间。数年过去了,当年那个小孩长大了,而她,却被岁月折磨得满脸沧桑,再也无法做完一顿社饭。如今尝一口眼前的社饭,味道果然不对劲儿,多么想念当年的味道!

【作者】彭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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