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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 作文6篇

时间:2019-11-30 20:22:39  作者:  来源  查看:0
【内容概要】
教育部编写小学语文教材五年级上册语文园地八习作:推荐一本书。该文近4000字,有写作辅导一篇,优秀学生习作六篇。
【单元作文】
把读过的好书推荐给同学,就像把好朋友介绍给他们一样。

教师指导

向别人推荐一本书,目的在于不仅仅是让读者们知道有这本书,更重要的是要激起他们阅读该书的兴趣,然后去真正读这本书。
写好推荐一本书的习作,首先在习作的开头就要对这本书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比如书题、作者、出版社,出版年月、封面和序,以及大致内容等,然后针对你的读者群有选择地进行介绍,让读者们对这本书的大概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其次,要重点写你为什么要推荐这本书的理由。理由写得越详细越充分越好,对读者兴趣的激发作用越多越好。多条理由需要分条来写。写推荐理由时,不仅要概述,还可以结合书中的精彩内容来写。
习作的最后,还可以写写你读这本书后的一些感受、感想,展望读者读了这本书之后,可能会有什么收获等内容。
当然,写法可以不拘一格,只要实现激发读者阅读这本书的兴趣就可以了。

优秀习作

习作一:向你推荐一本书

夏天的一次旅途中,我看见了一朵百合花。一朵洁白的百合花,那一刻,我站在百合花丛前,想起了一本书——《根鸟》。
《根鸟》是一本一定要看的书,有好几个理由如下:
这本书是由国际安徒生奖得主——曹文轩原创的纯美长篇小说。曹文轩可以把一句话,写成一大段话,把一大段话,写成一篇文章,还可以把一篇文章,写成一本书!可见,他的文笔非常了得,所以读他的作品对写作文很有帮助。
这本书虽然只写了少年根鸟短短4年的经历,却完美的体现出人的一生,其中有欺骗,挫折,帮助,艰辛,思乡,人生导师以及对梦想的迷茫……他这四年正好是一个人一生中所有的必须经历。小学生可以看,中学生可以看,大学生也可以看。
以上这两点是我认为读《根鸟》的理由中的理由。如果把所有的理由都说出来,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心动了吗?没有心动也一定要看,因为看了《根鸟》的开头你就想看它的结局。那个开满百合花的结局才是最动人心魄的。(诸葛店小学 五年级 许成旭 指导老师:李易萍)

习作二:向你推荐一本书

同学们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今天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叫《秃秃大王》。这本书的作者是张天翼。主要人物是秃秃大王。是福建少年儿童出版社。这本书非常有趣,我认为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这本书的封面了,封面上画着一个人,脑顶上光溜溜的,一根头发也没有。眼睛是红的,脸上还长着绿毛,原来他脸上发了霉。耳朵附近还生出了几个小菌子。
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秃秃大王有很多大臣,其中一个是只狐狸,叫作百巴扑唧。秃秃大王还有一个手下,叫“——”,把嘴唇抿起来读就行了。秃秃大王喜欢吃人肉,因为他既像怪兽又像人,所有人都怕他,一看见他就逃跑。有一天,秃秃大王来到一个叫干干的女孩人家里,说:“这个女孩真漂亮,让她当我的妻子吧。”之后“——”说:“大王,可是您已经有三千七百六十七个妻子了呀。”他又回答说:“没事没事。另外,把她的爸爸妈妈杀了,做人肉丸子给我吃。”最后,干干和冬哥儿,小明,十二个小迷迷,帮爸爸妈妈报了仇,把秃秃大王扔飞天了。
我认为最精彩的句子是:小明和冬哥儿就拿一把斧子来,在十二个小迷迷的肚子上一打,“空隆”一声,肚子里的瓶子打破了,肚子就不胀了。这句话使用了夸张手法,更生动了。相信你们看了这本书以后也会觉得很有趣的。

习作三:推荐一本好书

作者:王艺心
我爱看书,看过不少书,从书中我能学到许多知识,会从书中摘录相关的好词句,还常常写心得。书使我受益无穷。
我最喜欢看《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系列图书,最近,我获得了一本新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天气控制器》,这本书可有趣了。内容简介:一天晚上,我家刮起了龙卷风,天花板电闪雷鸣,还下起了飘泼大雨,漫起的洪水把我的作业本都给淹了——这一切都是因为爸爸发明了能够呼风唤雨的天气控制器!一开始,爸爸用它做了不少好事;消除雾霾,制造乌云抓小偷,用龙卷风救人……但后来,它被坏人利用,并被改造成天气武器,用来袭击世界。为了拯救世界,我驾驶着筋斗云深入龙潭虎穴,与恶势力展开了一场不可思议的战斗……
《天气控制器》这本书十分有趣,内容起伏不定,作者是杨鹏。
杨鹏出版作品100多部,计1000多万字。多篇作品被翻译成英、日、韩等多国文字,在海外出版。主要作品有《杨鹏科幻系列》《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系列》《校园三剑客》等。
我很喜欢这本书,最喜欢这本书里的杨歌爸爸,因为这个人物刻画得很好。在书中,杨歌爸爸发明了许多东西,可大部分都是不靠谱的。
这本书可以用“不可思议的想象,不同凡响的夸张,不可复制的喜剧”来形容。建议大家可以去看看。

习作四:向你推荐一本书

在暑假里我读了《小王子》的书,我被它深深地打动了,长时间地沉浸在小王子的世界里。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写了我因飞机出了故障,停在了大沙漠里,这让我遇到了小王子,故事一开始就很有趣地开场,讲述了小王子从B612号小行星来,他去了很多小行星,最后因为追求人生的真谛而在地球上消失了。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最重要的事,而且每个人最重要的事各不相同,小王子认为照顾他的花是最重要的事,国王觉得掌控宇宙是最重要的事,爱慕虚荣的人想要有许多崇拜者,追忆过去的酒鬼需要成天喝酒解闷,专心数星星的商人、埋头于书本的地理学家、点灯人都在干着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事,但是他们好像没有弄懂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让我们看来觉得他们做的事情很可笑,其实细想起来我们在生活中也会出现像他们一样的问题,也会犯一样的毛病。最后小王子驯养的狐狸用自己的言传身教告诉了小王子本质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见的,要用心去体会。
我很喜欢小王子,因为他那么纯真、善良、敏感。他为了追求生活的真善美,不顾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细心地关爱他的玫瑰花,让我们记起生活中的责任,他的故事讲述了人生的哲理,告诉我们:要忠诚地对待自己最爱的东西,获得幸福是要付出代价的。
朋友们当你想到了天上的五亿零一百多万颗小铃铛,是不是感到非常的幸福和快乐呢?

习作五:向你推荐一本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亚瑟·柯南道尔写的,他因喜欢侦探小说而想到要写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探案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作者精心设计的悬疑情节,结局往往出人意料,使我感受到了惊险、紧张的阅读乐趣。书中的主角福尔摩斯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做斗争,破解了一起起离奇的案件。
探案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血字的研究》了。福尔摩斯刚到犯罪现场,就开始仔细地检查屋子前面和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他从地上的脚印判断出这起谋杀案的凶手身高六英尺多,穿着一双方头粗皮靴子;从墙角的烟灰得知他抽的是特里其雪茄烟;从墙上的血字旁脱落的油漆猜出凶手右手指甲很长;并从房前的泥泞路上的印子判断出他是和遇害者同乘一辆四轮马车到这儿的,马车由一匹马拉,马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其他三块蹄铁都是旧的……福尔摩斯竟然能在短时间内,从犯罪现场的种种迹象中准确的判断出凶手的特点以及他来到这儿的途径,这令我非常佩服。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不只是单单的娱乐消遣的读物,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在无形中培养人们的推理思维能力和逆向思维能力,而这些恰恰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我们读书不只是单纯的阅读,更多的是学习与认知的过程。正像作者所说的:世界如此的多变,而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是那么有限,我们不可能也没时间经历太多或全部世界的精彩,所以我们只能够通过一页页的文字去推敲生活的奥秘。每本书都有它值得学习和了解的东西,有好多经历我们未必熟悉、未必发现,但它却真真切切的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习作六:推荐一本书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时代广场的蟋蟀》,所以今天我要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美国的乔治。塞尔登写的,这本书曾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它主要讲述的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被夹在了野餐人的三明治里,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认识了一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享利的猫,跟它们成了好朋友,还认识了一个叫玛利欧的小男孩,小男孩把这只蟋蟀当成了自已的宠物,还在中国的冯赛那里买了蟋蟀笼子送给柴斯特,给他喝自已喜欢的草莓汽水,知道它不喜欢吃又去找来蟋蟀喜欢吃的桑叶,把桑叶放在笼子里。白利尼太太一直不是很喜欢蟋蟀,一次次要求玛利欧把柴斯特扔掉,可是有一天白利尼太太被蟋蟀的“歌”声感动了,终于接纳了它,但是蟋蟀柴斯特还是带着铃铛回到了康涅狄格州---自已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也是我最喜欢的是主人公蟋蟀柴斯特,因为它开朗、友善、坚强,无论遇到了什么事都不会不开心,积极面对,尽管白利尼太太一直不是很喜欢它,但它没有气馁,没有选择放弃,而是用行动用“歌”声去感动她,就算它在无意中吃掉了一张两美元的钞票,白利尼一家也都没有怪罪它,这就说明它成功了。
在它走的那一个晚上,享利和塔克很舍不得它,这是朋之间的友谊,蟋蟀柴斯特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不仅收获了友谊,更收获了大家对它的尊重,这是一种精神。我想以后不管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要学它这种不放弃不气馁的精神,做任何事情坚持到底,我相信一定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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