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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持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8篇(一)

时间:2019-03-17 09:59:48  作者:  来源  查看:0

关于坚持依法治国心得体会一


全面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保障、公正司法是生命线。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100余项改革部署,规模之大、动员之广、理论创新之多、改革路径之清晰、具体任务之明确,前所未有。这不仅确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框架和路线图,而且也与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了深层呼应,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保障。

几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层层推进,渐入纵深。司法责任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让司法权力与责任统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审判程序的合法化、正当化,让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合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以权代法、以言压法,在权与法之间画定了高压线……乘风破浪、攻坚克难,司法改革向着完善的司法体制、科学的司法职权配置和健全的人权司法保障目标一路前行。

司法对于维护法律的至高无上的权威至关重要,当然,通过司法体现法律的权威,并不是靠强行压制,而是靠严格遵循既定的法律规范维护法制的统一性和司法的公正性来得到实现。维护法制的统一性和司法的公正性,必须以司法独立作为先决条件。

“为圆必以规,为方必以矩,为平直必以准绳”,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观感,是由一桩一桩具体的案件连缀起来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机关纠正了陈满案、呼格案、聂树斌案等一系列重大错案。相关部门分别针对近年来查处纠正冤假错案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在司法理念、机制、措施等方面提出了防范和改进的办法。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行动,彰显了党中央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坚定决心,展现了司法在改革中迈向公平公正的坚实步伐,提振了人民群众对法治中国的信念和信心。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正在化作每个普通人的获得感。

人类早期的成文法常常铭刻在石柱或铜表上,但铸鼎未必传世、勒石未必长存,真正流传下来的是铭刻在全体社会成员心中的法治信仰,是由每一个公正审判动态维系起来的法治精神。正如马克思所言“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唯有如此,才能保证程序公正,并最终实现实体公正。也惟有如此,才能使法院通过法官的严肃执法,不为利害关系所动的品质,树立审判权威。

关于坚持依法治国心得体会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可以列举出几十条,但最重要的一条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也是我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继续,必须必须继续贯彻下去。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本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法治中国唯一正确的道路。这条道路就是在中国土壤中孕育生长起来的,适应中国社会实际和发展的根本要求,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增强人民福祉,能够在增强社会活力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开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中国的法治现代化,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立在对我国法治特点的准确把握上,坚持以我为主、自主探索;也是充分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学习和借鉴世界法治发展的有益经验。立足国情条件,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法治改革,在改革中完善;同时注重把握世界法治发展大势,积极参与世界法治发展建设,促进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互动交流,在世界法治文明发展进程中呈现出重要的意义。

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华法律文化传统传承创新的过程,是法治资源得到充分发掘利用的过程。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法律传统文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法律价值系统,沉淀了国家与社会治理的丰富经验。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的成败和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优而用。我们应基于自身的需要和条件,协调法治发展过程中的传统性因素与现代性因素,努力向实现法律文化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其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于新时代中国法治现代化。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这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赋予了法治现代化建设的中国方案以全新内涵和历史使命。在新时代继续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需要科学认识和正确处理发展与法治的关系,坚定不移地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充分地发挥法治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程中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使法治成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强大动能与机制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巨大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巨大光明前景。历史长河奔流不息,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向纵深推进。法治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坚强保障。我们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而为实现中华民族强起来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法治支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成功经验,必将为人民当家作主作出重大贡献。

关于坚持依法治国心得体会三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之间的内在联系,必须加深理解、准确把握。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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